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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598/202309-0018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1 发布日期: 2023-09-2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598/202309-0018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1
发布日期: 2023-09-21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7:20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第19届亚洲运动会和第4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的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通告要求,决定在运动会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9月19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期间,广德市行政区域全境禁止“低慢小”航空器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依照相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飞行活动开展前持批准文件向市公安局报备。

 二、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千米/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及广大居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凡违反规定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6075155;

报备电话:18365370632、18156361086。

 特此通告。

 


广德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