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农政〔2023〕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主体责任落实、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六个关键环节,通过清理排查、规范指导、示范引领等整治措施,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排查乡三资办是否设置专岗人员抓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是否常态化开展“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是否对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指导。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审核把关是否严格。村(社区)干部、包村领导对集体“三资”底数是否清楚;议事程序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财产损失、资源流失等问题。切实解决集体“三资”监管有人抓、有人管和常抓不懈的问题。
(二)整治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单独设立财务账套,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摸排并整治在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原则上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均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全面核查财务收支核算不规范问题,严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支范围,不得把村民委员会收支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科学划分债务,对原村民委员会账务上的债务,根据发生债务的归属关系进行债务分割,不得把属于村民委员会的债务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全乡五村一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规范完善,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是否明确。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集体资产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是否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需由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设立公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符合集体经济发展需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四)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2022年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排查2017年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集中整治集体资产登记遗漏、集体资产被侵占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资产台账不全、更新滞后、错登漏登、账实不符等问题。集体资产对外投资、发包、出租租赁、抵押、出售、置换、报废毁损等资产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是否经过民主议事程序,是否向乡里报备。对发生贬值亏损的资产,在登记入账时是否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五)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各类集体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原以村民委会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一律改由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依法终止无效合同,变更、解除集体成员不认可、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无偿的及因情势变更但继续履行会对集体明显不公的合同。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六)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村(社区)财务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全面清理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清理违规提取办公经费、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实情”现象,规范委托代理行为,督促代理会计履行会计职责。
(七)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登记、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清理,逐一摸清负债底数和产生原因,按经营性负债、公益性负债、其他负债等负债类型归类管理。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长期拖欠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完善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坚决纠正经济管理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社区,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清查集体承接和发包工程项目数量、完成情况;对不能及时竣工验收的工作深入排查产生的原因及工程现状,核实集体资产。排查集体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的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整改。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工程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有效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九)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严肃查处审计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问题。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尤其对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审计监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积极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合作社,控股、参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十)整治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摸排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监管平台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排查平台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不登记或不录入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完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平台功能,对超预算支付、大额资金变动、经营性资产闲置、合同履行异常等问题进行实时预警,及时处理。
(十一)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依托全国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成员信息对比,稳妥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确认问题。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入赘婿等群体成员权益,引导各村(社区)通过协商、调处、诉讼等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三、实施步骤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7月10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完成)。本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行动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落细落地。
乡于7月31日前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完成)。乡、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集体资产提质增效的主体,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逐村(社区)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对乡进行全面督查,不定期检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及时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填报整改台账(见附件)。
2023年9月20日,乡将对各村(社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实地抽查阶段(11月初前完成)。省市核查指导组适时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乡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底前完成)。乡要从8月份开始系统梳理问题,根据整改台账,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乡、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探索建立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合作社(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保障条件,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提质增效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指导督促。乡将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指导帮助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实效。乡将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提质增效行动进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和报送,营造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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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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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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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整改台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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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台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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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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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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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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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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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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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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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资产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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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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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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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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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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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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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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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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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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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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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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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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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低价合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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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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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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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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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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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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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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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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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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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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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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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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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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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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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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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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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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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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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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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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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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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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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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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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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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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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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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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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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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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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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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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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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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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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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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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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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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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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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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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
22
|
个
|
|
|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
23
|
万元
|
|
|
8.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村干部数量
|
24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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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数量
|
25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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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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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其中:(1)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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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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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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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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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63-6841201
政策咨询地址:广德市东亭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