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教体局 > 基层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领域 > 招生管理 > 招生计划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7-00060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3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7-00060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3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2023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25 10:08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市经开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市经开区管委会登记,由经开区管委会、科创城实验学校、滨河学校、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按照入学条件进行核实后,统筹安排到科创城实验学校或滨河学校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登记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