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思想政治方面
对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2005)6号文件规定的三种情况之一和教体局文件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经核实认定的,本年度不予推荐。
二、工作态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劳动纪律: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工作岗位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不得参评;本学年度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并无旷工旷课现象的,方可参评。
三、学识水平
见毕业证书,本科得5分,本科以上另加分。
四、业务能力:
教学能力:(不计分)
教育能力:(不计分)
教研能力:在有影响的教研、教改活动中承当活动任务的(未评奖的主题班队会,班主任经验交流按此项执行),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镇级1分【此项最高计20分(课题研究另行加分,不封顶。)】。
活动项目:(1)论文交流(分值减半)。(2)公开课:承担市、县、镇级公开课。(3)课题研究(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已结题的课题可算教研成果,个人得分按课题组成员均分计)。(4)参加学校指派的各项个人活动每项加1分,不分级别。(如演讲、知识竞赛等)
工作实绩:
(1)工作量:工作量饱满。
(2)教学工作实绩:
A、统测成绩:近5年以来,所授学科参加统一命题检测(含小升初毕业测试),按绩效分排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A、B赋分,A等5分,B等4分,(此项以校级以上组织的检测为准);常识学科按基础学科名次的平均分计,计分公式为:(6+5+4+3+2+1)/6或(5+4+3+2+1)/5,(此项最高计50分)。产假教学实绩按B等4分计算。
B、辅导学生竞赛获奖(教育部门举办的,此项最高计20分)
团体奖 个人奖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国家级 7 6 5 国家级 3.5 3 2.5
省 6 5 4 省 2.5 2 1.5
市 5 4 3 市 1.5 1 0.5
县 4 3 2 县 0.5 0.4 0.3
镇 3 2 1 镇 0.3 0.2 0.1
竞赛团体奖按卷面分数比例折算个人得分(学生获优秀奖辅导教师按同级别三等奖计分;学生发表作文辅导教师按同级别一等奖计分,辅导教师须提供班主任工作实录)。
(3)教科研工作成绩:
A、报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文章:国家级报刊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课改通讯》每篇2分(合著的计人均分。刊物指:1、CN刊号的;2、市《语文新苑》;3、区《课改通讯》《繁昌教育》;4、网络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分值减半。5.论文发表增刊类除外(此项最高计20分)。
B、课堂教学评比:
一 二 三
国家级 7 6 5
省级 6 5 4
市级 5 4 3
县级 4 3 2
镇级 3 2 1(同一次活动以最高奖项计分,此项不封顶)
优秀奖、纪念奖按同级别三等奖计分。
C、论文获奖(含微课、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优质备课、征文、演讲):
一 二 三
国家级 4.5 4 3.5
省级 3 .5 3 2.5
市级 2.5 2 1.5
县级 1.5 1 0.5 (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奖项计分,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此项最高计40分)
五、加分因素:
(1)学历:大专2分,本科4分,每增加一个档次增加2分。
(2)任现职:校长、支书5分;副校长、副支书、工会主席4分,其他行政人员3分(兼某职的加某职分值的五分之一分),班主任加3分。
(3)表彰:任期内同等类别表彰只算一次,同一年同类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算。省政府10分,市政府8分,县政府6分,镇政府4分。(集体获奖的由时任部门负责人享受相应分值。各级部门表彰的降一分计分。必须提供获奖文件。)(此项最高计30分)
(4)获教坛新星、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省级9分、市级7分、县级5分、镇级3分。
(5)教龄15年以内每年1分,16-20年每年1.5分,21-25年每年2分,26-35年每年3分,36年以上每年4分。
(6)在村小任教1年加0.5分。
(7)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记录册填写完善,学时达标5分。
六、在教师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前提下,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排队打分评定细则与一级教师排队打分细则一致。
说明:
(1)获奖,表彰均指任期内的。
(2)以分数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序排列,出现并列分的先看教龄,再看学历(以毕业先后为序),后看获奖档次。
(3)晋升对象,对照职评文件,如果出现材料缺项的,则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