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 各分园园长 食堂总监
成员:食堂安全员 各园其他行政 保健员 各班教师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幼儿园当日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当日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当日行政值班人员及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
五、应急保障工作
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需品的供应。
六、如实反映情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要求食堂采购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工作、每次进货必须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