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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8-00169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8-00169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广德市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23 10:36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学籍建立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一年级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1、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3、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及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二、学籍变动管理

1、基本信息变动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2、转学

     转学手续:由接收学校开具接收证明或者入学通知单交原学校,由原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和转出单交接收学校。学籍系统转出、转入由学校操作,具体如下:

(1). 市内转学。转学手续齐全的,由转入学校制成学籍变动电子数据文件,上传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再由局教育科核办。

(2).  市外转学。 省内市外转入:转学手续齐全的,由学校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转入并上传,再持转学申请表到局教育科核办(转学申请直接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省内市外转出:由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从网络传到我局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办理。

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

三、休学与复学

1.  休学。 学生因病不能上学,由学生提出休学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医疗证明、住院清单等)交学校进行申请,学校填写《广德市中小学生休学公示表》, 并在学校公示一周以上,公示情况须拍照后打印上报。学校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休学并上传,持相关材料到局教育科核办。

2.  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由休学学生个人申请,市(县)级 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以复学的,准予办理复学。学校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复学并上传,持相关材料到局教育科核办。

四、毕业

1、凡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均发给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按自治区和各地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