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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度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人社秘〔2023〕6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2022年12月底在职在岗教职工(含2022年12月份到龄退休2023年1月执行退休工资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教师师德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皖教〔2019〕28号)(附件8)规定执行。师德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填入《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2022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栏目。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
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和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进行。在年度考核时,应当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过程性材料存档备查。
年度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面向全单位发布;
(二)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三)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主管领导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
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档次初步意见;
(五)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档次意见;
(六)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档次,并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
(八)年度考核结果按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后,将被考核人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对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须附材料,说明理由和意见,一并上报备案;
(十)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和申诉。
六、考核结果使用
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3.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
处理。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5.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职员)等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免重复处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四)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
提供有关情况。
(二)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工作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三)抽调、挂职、援派、驻外、选派、选调、下派的工作人员,一般由考核年度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将以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按管理权限移交存入本人档案。经单位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派出单
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档次,其有关情况由学习、培训或借调单位提供。
(四)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但因工伤、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五)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既定继续教育任务,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六)经查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七)受党纪政务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社部函〔2012〕290号),《关于印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皖纪发〔2017〕1号)等文件规定办理。
其中,受党纪处理处分的人员,按以下条款办理:
1.受党内诫勉处理、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考核按其新任职务和规定条件确定档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6.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时,组织上已撤降其职务的,为避免重复处罚,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再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受政务政纪处理处分的人员,按以下条款办理: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处理、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理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在受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办理年度考核。
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
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
八、有关要求
严格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各位单位员工依据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在相应时间节点前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
附件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
2023年3月3日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附件1: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22年度)
单 位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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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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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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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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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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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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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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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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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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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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