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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8-00126 组配分类: 学生评优奖励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2 发布日期: 2023-08-22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8-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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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2
发布日期: 2023-08-22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22 12:02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评优名额分配

1.班级:

“三好学生”每班5人

“优秀少先队员”每班5人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5人

“德育标兵”每班5人

2.校级:

“十佳向阳花好少年” 10人

二、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修订版)》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骨干,成为班级同学们的榜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好、品行好、学习好。

2.本学期所有学科等级为优秀(高年级<可以考试年级>85分以上为优)。

3.班级同学投票超过半数。

(2)“优秀学生干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者必须是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四、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评选过程既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又成为学校干部、教师引导学生学会全面、客观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过程,把评选工作当作教育学生的良好契机。因此,在评选中严禁由学校领导、教师指定,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方式由学生盲目评选。

其他评优标准可参照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的标准,适当降低要求,班主任可和任课教师商量。

注: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德育标兵不得兼得(共20个名额),确保基本每一位学生期末都有一个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