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北校区
2023年新生招生预登记公告
根据广德市教体局《广德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广教体办〔2023〕19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北校区2023年新生招生预登记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8月7—11日,通过“广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系统开通时间和进入方式请密切关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德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
现场登记:8月9—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家长携相关证件到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北校区,进行现场登记初审。(注意:网上登记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时间前往学校审核材料)
补报名登记:8月17—18日,填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学生,可再进入网上登记系统填报我校,并到校进行现场初审。8月18日,公办学校招生登记结束,此后购买房产或变动户籍的,不作为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依据。
二、审核地址: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北校区
三、责任区范围:升平社区、凤井社区部分 (凤翔路以南区域)、荷花社区部分(爱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凤井路以北区域)。
招生责任区以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47号)划定的范围为准。
四、登记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校登记(自备透明文件袋):
【温馨提醒:需准备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交于学校存档。复印件请提前自备。】
1.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母双方页+入学孩子页);
3.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有效不动产证明材料原件和实际入住的佐证材料原件,无需复印);
4.学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单。
五、工作流程:
1.家长在南门门卫室,分类领取号码。到报告厅填写承诺书和新生信息预登记表。问询处和等待区设在综合楼报告厅;
2.等待叫号到综合楼一楼相应窗口,排队办理;
3.学校核对后暂收上述证件材料及承诺书、登记表;
4.学校组织人员核查所有材料;
5.进行公示(按工作进度,核查结束后及时公示),可关注“桃州镇第四小学”公众号;
6.录取新生。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到校正式报名,可关注“桃州镇第四小学”公众号。
六、其他情况
1.购买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携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和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登记,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凡超龄与不足龄孩子,如擅自更改年龄入学,办理学籍一经发现,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3.信息录入并非录取,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录取名单为准。
4.材料上交前,请做好备份。正式开学前,不再返还材料。
七、严肃纪律
按照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对伪造房产、户籍、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入学证明材料,扰乱招生秩序的,有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对为违规入学提供便利的单位和公职人员,有关部门将追究责任、予以严处。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招生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入学政策的,一经查出,学校立即退回。
未尽事宜,欢迎来校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39 5656 3201(但老师)
0563 — 6015011(教体局教育科)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北校区
2023年7月28日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南校区
2023年新生招生预登记公告
根据广德市教体局《广德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广教体办〔2023〕19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南校区2023年新生招生预登记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8月7—11日,通过“广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系统开通时间和进入方式请密切关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德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
现场登记:8月9—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家长携相关证件到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南校区,进行现场登记初审。(注意:网上登记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时间前往学校审核材料)
补报名登记:8月17—18日,填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学生,可再进入网上登记系统填报我校,并到校进行现场初审。8月18日,公办学校招生登记结束,此后购买房产或变动户籍的,不作为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依据。
二、审核地址: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南校区
三、责任区范围:苏觉社区、荷花社区(爱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凤井路以南区域)、钱村村 (不含原石桥村范围)、团山村、粮长门安置小区。
招生责任区以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47号)划定的范围为准。
四、登记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校登记(自备透明文件袋):
【温馨提醒:需准备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交于学校存档。复印件请提前自备。】
1.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母双方页+入学孩子页);
3.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有效不动产证明材料原件和实际入住的佐证材料原件,无需复印);
4.学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单。
五、工作流程:
1.家长在南门门卫室,分类领取号码。到报告厅填写承诺书和新生信息预登记表。问询处和等待区设在报告厅;
2.等待叫号到教学楼一楼相应窗口,排队办理;
3.学校核对后暂收上述证件材料及承诺书、登记表;
4.学校组织人员核查所有材料;
5.进行公示(按工作进度,核查结束后及时公示),可关注“桃州镇第四小学”公众号;
6.录取新生。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到校正式报名,可关注“桃州镇第四小学”公众号。
六、其他情况
1.购买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携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和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登记,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凡超龄与不足龄孩子,如擅自更改年龄入学,办理学籍一经发现,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3.信息录入并非录取,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录取名单为准。
4.材料上交前,请做好备份。正式开学前,不再返还材料。
七、严肃纪律
按照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对伪造房产、户籍、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入学证明材料,扰乱招生秩序的,有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对为违规入学提供便利的单位和公职人员,有关部门将追究责任、予以严处。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招生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入学政策的,一经查出,学校立即退回。
未尽事宜,欢迎来校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38 6535 9589(曾老师)
0563 — 6015011(教体局教育科)
广德市桃州四小教育集团南校区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