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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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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407-00208 组配分类: 监督渠道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监督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407-00208
组配分类: 监督渠道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监督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监督渠道
发布时间:2024-07-24 15:13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服务时间:早上6:10至下午5:00

(二)监督电话:0563-6616597

(三)行业监督电话:

(四)申诉受理制度(申诉渠道、申诉办理时限等):

旅客投诉机制 : 

目的:提高员工服务质量。规范服务体系。 

办法:建立旅客投诉填写表和投诉处理流程,制定考核机制 具体内容: 

1.旅客投诉处理:

1)现场投诉,由旅客填写旅客投诉表,填写投诉内容。

2)非现场投诉,由接接收人填写投诉内容,投诉电话。  

2.投诉处理流程 

1)对于可以现场给予答复的,由接待人员现场给予解释说明

2)对于旅客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不在接待人员控制范围内,由接待人员根据情况,在公司制度范围内,给予旅客解释,什么时间给予回复。并及时上报对应主管领导。 

3.旅客投诉对外处理结束后,责任部门应对造成投诉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旅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情节轻微的,责任部门要责令责任人纠正错误;

  (2)旅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责任部门应根据《客运站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 

   4.公开咨询窗口信息(窗口位置、电话等信息):客运站候车大

厅(学雷锋志愿服务台);咨询电话:0563-6022693

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对投诉内容做出调查处理,并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做出回复。客运站应及时对投诉内容做出调查处理,于投诉日期24小时内与投诉人联系,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并将投诉人是否满意在记录簿用“√”标注。投诉人不满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做出调查处理。客运站负责人、投诉处理的领导应对投诉处理、回复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于投诉处理、回复完毕后签字确认。投诉人对客运站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拨打公司投诉电话:0563-661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