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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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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301-00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1-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301-00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1-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15:0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 《 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 、局属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服务质量 , 贯彻落实政务公开 ,  保障群众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知情权 ,提高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事效率,现将《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23 年 1 月 3  日

 

 

 

 

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指“ 中心” ) 窗 口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来电、第一个在大厅现场接待服务对象 的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办理相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 , 应做到态度热情、 用语文明、服务周到 ,切实为办事人着想 , 不得推诿扯皮。首问 负责人在答复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时 ,答复要准确 、清楚且符合 政策 。 能解释答复的马上落实 , 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 , 要向 服务对象礼貌、耐心地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严禁使用“ 不知道”“ 不清楚”“ 不归我管”“ 办不了” 等语言一推了之。

第三条  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 , 要按规定及 时予以办理; 不能当场办理的 , 要“ 一次性告知” 办理事项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 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第四条  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 , 但属于中心  职责范围的 , 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有关责任  科室 , 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 ; 不属于中心职责  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明确所咨询、查询、办理事项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  办理重要事项时 , 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 , 如 涉及信访隐患的 , 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 , 经办人员 必须 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 、 时限、程序 、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 , 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 其申请材料 , 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正的 , 要 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交的申请材料。

第三条  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 , 或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 , 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 , 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四条  一次性告知 一般采用 口 头告知形式 , 一次性告知过 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 , 用语文明。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 , 经办人员应当使用书面告知方式。

第五条  中心需在不动产办事大厅 、 门户网站公布各项业务 所需材料 ,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内容。

第六条  对没有做到 一次性告知 , 造成服务对象产生不满情绪 ,被有效投诉的 ,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 具体时 限要求 , 由各中心按提高效能的原则予以确定并公开承诺。

第二条  承诺事项办理时限 , 指承办具体业务的登记中心 , 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 , 至具体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的承诺工作 日数。

第三条 对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的 , 应予以立即受理。

第四条  中心窗 口根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受理 各类申请事项 , 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相关事项。

第五条  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 , 经办人要按职权规定上报 , 经主要负责人审批 , 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

第六条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诺时限,无故拖延办结时 间 ,超过办结时限的 , 应追查原因 , 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