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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305-000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305-000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5
《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5 16:22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国安路58-1

建设单位: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国安路58-1号。于20230116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341822-07-02-874437。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扩大市场份额,购置喷涂生产线、隧道炉、冲床、清洗线、塑胶成型机等设备设施,新增喷漆、烘干等工艺,建成具有年产255万件笔记本电脑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已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项目清洗工段产生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隔油+A/O工艺)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浓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厂区废水排放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尾水经广德市第二污水厂处理排放至无量溪河,厂区污水排口执行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喷砂、打磨、精修粉尘:笔记本电脑外壳和笔记本电脑金属配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精修粉尘经过各设备自带的湿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合并经115m排气筒排放(DA001);表面处理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变化喷塑房负压收集后各通过1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再合并由1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塑粉固化和PP板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变化,经过3个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合并经过1套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3);注塑废气:注塑机产生的NMHC等通过注塑口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4);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NMHC通过密闭收集后与隧道炉负压收集的烘干废气(含有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进入1套过滤棉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5);印刷、曝光以及烘干废气:可剥感光胶在印刷、曝光以及烘干过程中产生NMHC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15m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6);塑料件破碎粉尘:破碎粉尘通过破碎机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15m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7),破碎工段全过程在密闭的破碎间内进行;焊接烟尘: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器(布袋除尘)收集并处理后排放;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和处理(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排放;CNC油雾:不变化,CNC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通过设备自带的油雾收集措施处理后排放。颗粒物、NMHC、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以及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其中注塑、塑料破碎过程中产生颗粒物、NMHC、苯乙烯、丙烯腈、甲苯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排放标准以及表9中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要求限值。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项目无建设期,运营期项目区周围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拟交给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桶、破裂损坏的机油桶、废机油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活性炭采用带塑料薄膜内衬的编制袋进行封装,减少解吸造成二次污染。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