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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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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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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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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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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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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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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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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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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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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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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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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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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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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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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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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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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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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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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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
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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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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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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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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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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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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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5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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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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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享受
门诊慢特病病
种待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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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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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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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0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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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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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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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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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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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06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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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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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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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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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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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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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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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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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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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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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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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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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住院治疗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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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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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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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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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08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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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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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助条件
的救助对象参
加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个
人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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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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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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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5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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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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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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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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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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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
手工(零星)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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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60
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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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救助申请卡(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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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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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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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
2.各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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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编码按照C0109.1-2018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1部分:编码要求》进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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