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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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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303-0010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303-0010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09:2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加工5600吨铜水表、2400吨铜水暖阀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园路3

建设单位: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园路3号。于20220829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8-341822-07-02-855279。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购置抛丸机、烘箱、喷粉机,新增抛丸、喷塑、固化工艺,并按要求落实好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入污水管网。研磨机研磨废水经过研磨机自带沉淀池沉淀后与经过沉淀后的试压机用水,达到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抛丸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经过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砂轮机打磨废气经过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工位三周密闭,天然气通过前方开口燃烧,废气经过后方收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喷塑间及固化间中颗粒物及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工业炉窑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NMHC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新增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尘、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尘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由企业收集暂存至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市经济开发区,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