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型材及300万件铝制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型材及300万件铝制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型材及300万件铝制深加工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 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 3252铝压延加工、C 3311金属结构制造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三期
建设内容:购置并安装铸造线、挤压生产线、铁件喷涂线、小氧化线、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4.5万吨铝型材及300万件铝制深加工产品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废水经中和处理+混凝沉淀+斜管沉淀处理,着色、电泳废水经芬顿+混凝沉淀+斜管沉淀处理,封孔废水经混凝沉淀+斜管沉淀+中和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排放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熔铸车间中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新增1台熔化炉和切割机,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主力车间中新增4条1000 t挤压生产线、2条1400 t挤压生产线、1条2700 t挤压生产线、1条5500 t挤压生产线,加压段锯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往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热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锯切粉尘一同经25 m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主力车间中本项目新增时效炉、模具氮化炉,时效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锯切粉尘一同经25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渗氮工序未完全利用的氨经自动点火燃烧后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主力车间大氧化线,将现有的1台2吨天然气锅炉调整为2台0.8t/h燃气热水炉(1台配备喷涂段前处理使用,1台配备大氧化生产线使用),喷涂前处理和小氧化线使用燃气热水炉供热,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 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主力车间喷涂生产设备,主力车间喷涂段皮膜废气经槽口侧吸、固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往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将现有的间接加热锅炉调整为直接燃烧的工业炉窑,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25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喷粉设备自带塑粉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回收塑粉,未回收粉尘经管道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砂粉尘(喷涂段、氧化段)粉尘经密闭收集后,与喷粉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主力车间大氧化线,除油废气、中和废气、氧化废气经槽口侧吸+密闭收集后送往碱液喷淋塔,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大氧化段电泳漆,设置1座天然气直接加热式烘箱,烘干电泳工件。电泳及烘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却后送往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 25 m排气筒DA007排放。
本项目总装车间中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加工车间3#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往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破碎依托一期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本项目加工车间4#中新增1条氧化段除油废气、中和废气、氧化废气经槽口侧吸+密闭收集后送往碱液喷淋塔,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本项目加工车间4#中新增1条电泳、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往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本项目加工车间4#中新增1条铁件喷涂生产线、1条玻璃钢拉挤生产线和1条小氧化生产线。铁件喷涂段皮膜废气经槽口侧吸、固化废气、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往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喷粉设备自带塑粉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回收塑粉,未回收粉尘经管道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本项目加工车间4#喷涂前处理和小氧化线供热采用热水锅炉,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本项目玻璃钢拉挤生产线废气采用密闭抽风收集后送往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5 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本项目装炉、扒渣、切割(熔铸车间)、回收铝、锯切(主力车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熔化、精炼、均质、时效等工序和固化(喷涂段)、烘干(电泳段)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切割(总装车间)、焊接、喷砂、皮膜、电泳、烘干、玻璃钢生产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废气排放标准;喷粉、固化、皮膜、注塑、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除油、中和、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热水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NOx有组织排放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丙烯腈、甲苯、硫酸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渗氮工艺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氨、苯乙烯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回用于本项目铝棒熔铸工序,废金属屑(不含熔化、精炼、装炉、扒渣、回收铝产生的铝灰)收集后外售、废钢丸、不合格品等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制纯水的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润滑油、破损废包装桶、废液压油、除尘灰、二次铝灰、废槽渣、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熔化、精炼、装炉、扒渣、回收铝产生的除尘灰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由于铝粉遇潮湿、水蒸气能自燃,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故含铝金属屑需要防潮、保持通风。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熔炼炉、回转炉、挤压生产线、喷粉线、氧化线、数控设备、风机、螺杆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声级范围为70~90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型材及300万件铝制深加工产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电话:18168996877
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三期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51-67891203
邮箱:aherc@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莱恩智工合金(广德)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