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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211-00046 组配分类: 执行成效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检验检测费用优惠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5 发布日期: 2022-11-25
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211-00046
组配分类: 执行成效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检验检测费用优惠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5
发布日期: 2022-11-25
检验检测费用优惠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13:12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皖市监发〔2022〕13号)要求,对个体工商户的送检样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2022年内给予检验检测费用10%—50%优惠。

 

二、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要求,自发文之日起:

 

(一)各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收取的工业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工业锅炉辅机附件检验费、工业锅炉强度校核费,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费中的辅机附件检查费和强度校核费,压力容器检验(含气瓶)安装监督检验中的车用气瓶检验费,在《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验收检验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费中的旅游观光车辆检验费、无损检测费超声波测厚中的高温测厚检测费在皖价费〔2014〕14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二)2022年12月31日前,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对餐饮住宿企业减半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同类收费减免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其中最大的减免幅度执行。

 

欢迎社会予以监督。

 

 

对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监督电话:12315;

 

对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监督电话:0551-6335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