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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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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11-0000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2-11-04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11-0000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2-11-04
《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09:4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支PE软管及铝塑复合管、3000万个塑料瓶、4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以东

建设单位: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以东。于20220721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341822-07-02-468650。项目国标行业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为扩大市场份额,丽星塑料制品(安徽)有限公司新建部分生产厂房,购置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PET吹瓶机、PE吹瓶机、胶印机等生产设备设施,新增上光、胶印等工艺,并按要求落实好相应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新增冷却废水36t/a,生活污水经厂区已经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拉管废气、注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印刷废气(调墨、制版、上光、印刷、固化、擦拭)采用密闭收集后,合并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吹塑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5。项目营运期拉管、注头、注塑、吹塑与破碎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与表9中相关标准。印刷(调墨、制版、上光、印刷、固化、擦拭)、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1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3)噪声

新增设备采用隔音、设备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塑料、不合格品、废烫金、烫银、贴标纸、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化学品桶、废抹布、废版、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不合格品、废烫金、烫银、贴标纸、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收集暂存一般固废仓库,综合处理;废化学品桶、废抹布、废版、废活性炭属于危废,由企业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落户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以东,项目符合广德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