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8-00208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2022年度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8-00208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2022年度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部门解读】《广德市2022年度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9 10:51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函〔2022〕138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保〔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保护优先、科学防控、多措并举”的原则,以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先,既要降低野猪危害,也要考虑生态系统的有效维持,综合防控野猪危害,妥善处理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林业发展中心拟定工作方案初稿,并征集各乡镇政府和市直部门意见后,汇总修改,并于2022年6月7日至6月10日在政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2022年8月19日,正式文件印发。

四、目标任务

安徽省林业局下达我市2022 年度野猪猎捕任务数量为100头,由市林业发展中心综合考虑乡镇街道申请任务量、群众反映强烈地区、农林作物危害等因素,将任务数量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完成狩猎任务。各方面指标达到安徽省省林业局认定标准。

五、主要内容

1.成立狩猎队。明确狩猎队员须具备的条件,由市林业发展中心和市公安局进行联合审查。市林业发展中心对报名参加狩猎队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安局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持枪资格审核,市林业发展中心在公安局审核合格人员中再根据上级分配我市的狩猎枪支数量向市公安局提出相同人数的申办持枪证的狩猎队预备人员名单,市公安局依据民用枪支持枪证办理程序向宣城市公安局为狩猎队预备人员申办民用枪支持枪证。狩猎队预备人员的狩猎证、民用持枪证办理成功后,经林业发展中心批准后正式确定为广德市狩猎队成员。

2.制定狩猎方案及加强狩猎队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辖区内野猪危害状况制定狩猎方案,明确狩猎区域、狩猎动物品名、猎捕数量、狩猎活动起止日期、牵头部门和猎获物处置办法,报市林业发展中心批准并报市公安局备案。并在实施狩猎过程中做好猎捕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做好对狩猎队的管理工作。

3.严格管理枪支弹药。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狩猎活动前民用枪支弹药的申领、发放和当日狩猎活动结束后的回收、保管及登记工作,狩猎任务期满结束后,由狩猎地公安派出所将枪支和剩余弹药交回市公安局统一保管,弹药消耗记录一并上报。

4.处置猎捕野猪。各乡镇街道负责猎获野猪的处置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本次猎捕工作食用野猪或将其流向市场,猎捕的野猪要按《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调用于药用、皮革、动物饲料、保健食品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

5.狩猎安全。与狩猎队员签订狩猎野猪协议,狩猎队统一购买狩猎队员人身意外保险,狩猎活动开展期间,有关乡镇街道需提前三天发布狩猎公告,引导村民和相关人员暂停狩猎区域有关野外作业。

六、下一步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广德市2022年度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猎捕工作。

2.强化部门联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依法严格管理好本次猎捕野猪工作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是本次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严格制定狩猎方案。市林业发展中心和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审查选拔狩猎队员,并做好狩猎队员和枪支弹药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对猎捕野猪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技术指导或协调探讨作为驯养动物饲料处理;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猎捕期间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严禁猎捕的野猪流向市场及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

3.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大力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让公众正确认识猎捕调控野猪种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防控野猪危害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七、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关: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

解读人:吴文龙

咨询电话:0563-603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