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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605802X/202210-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全额缴纳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21 发布日期: 2022-10-21
索引号: 11341723MB1605802X/202210-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全额缴纳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21
发布日期: 2022-10-21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全额缴纳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10-21 16:09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徽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全额缴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概况及前期工作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和《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宣医保〔202128号)文件精神,我市印发《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57号),文件规定: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年度缴费时,由各乡镇(街道)分类汇总特殊人群缴费花名册,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

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是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所以低保对象的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全额缴纳目前我市无法实现。

202211日起,我市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一般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75%,低保户年度救助金额最高达1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参保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认真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在强基础中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