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参与。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12月1日。
行业类型: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业。
四、联合检查事项
(一)市农业农村局
1.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是否违规销售。
3.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种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种畜禽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违规发布广告。
5.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种畜禽是否符合种用标准。
(二)生态环境分局
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3、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五、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市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以两部门协商为准),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分别发送给市生态环境分局。
(三)其他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市生态环境分局认领企业,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两部门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12月1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联查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定向抽查工作,各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强联动。两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法。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绍文 电话号码:152****9671
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余秋成 电话号码:138****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