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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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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9-0011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9-0011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5 15: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水泥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洪山村

建设单位:广德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洪山村。于20210107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备案,备案编号2101-341822-07-02-935986。本项目在原项目厂区范围内进行,在原项目“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项目”基础上通过引进原料破碎磨粉工艺,对原项目水泥粉磨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建2栋车间,其中1栋原料破碎及储存车间3000m21栋磨粉车间3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新增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欧版磨粉机、立磨机、振动筛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环保、给水、供电等辅助设施,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本次技改不新增水泥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不变化,废水处理量增加1.6t/d;厂区进出口增加车辆冲洗装置;补充建设初期雨水池并配套1个三级沉淀池。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四周河流,最终入流洞河,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一级标准。

2)废气

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3座熟料库库顶粉尘;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3座熟料库库底粉尘;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熟料输送皮带落料点粉尘;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石膏落料点粉尘和投料口投料粉尘;收集方式均为密闭收集,上述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2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矿渣球磨粉尘通过密闭收集后再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水泥球磨粉尘通过密闭收集后再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袋装粉尘通过密闭收集后再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破碎工段和磨粉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最终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标准值。

3)噪声

原料破碎车间、原料磨粉车间车间完全封闭,破碎设备和磨粉设备增加设备减振措施等。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1.0kg/d估算(含餐厨垃圾),项目员工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b.收集尘:项目布袋除尘器在收尘过程中收集的粉尘都会回用至生产工段。根据废气源强计算,项目收集粉尘量为166.52t/ac.污泥:根据项目验收阶段产生污泥量,项目在工作人员数量为50人时,污泥产生量为0.6t/ad.废机油:项目设备维修等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废机油产生量为0.05t/a。产生废机油存放于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e.含油抹布:项目含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05t/a,可以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广德市新杭镇,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产业政策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