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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208-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2〕78 号
生成日期: 2022-08-23 发布日期: 2022-08-2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208-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2〕78 号
生成日期: 2022-08-23
发布日期: 2022-08-2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 16:22 来源: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做好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农村低  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的通知》(建村函〔 2022 〕255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在完成省下达的 90 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础上 , 积极将此 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确认的农村危旧居住房屋(农户 属于低收入群体)纳入 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实 施改造范围。为确保政府补助资金总体平衡,新纳入改造房屋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实施(详见任务表 , 附件 2 )。

二、保障对象及认定

( 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  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 ,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  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    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  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结合我市实际,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按照市民政局等 部门《关于印发〈广德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试

行) 的通知》(广民社救字〔 2021 〕220 号) 第三条规定执行。

( 二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 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除外。

三、 补助标准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统筹,进一步细化农户补助标 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政府资金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3.5 万元 ,修缮加固户均 1.2 万元。

四、 改造方式、 时限和建设要求

( 一 )改造方式。拟改造住房经鉴定或评定属整体危险( D   级) 的 ,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 无房户选址新建 ;属局部危险( C   级)的,应修缮加固,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  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组织 、协调作用 , 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 队伍统建。

( 二 )完成时限 。2022 年 11 月底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 三 )建设要求。1.科学开展农房规划选址。各乡镇(街道) 根据村庄规划,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   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   房 ,确保新建农房选址安全 。2.严格控制面积 。拆除重建房屋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 , 1 至 3 人户控制在 40-60 平方米以内 ,且 1人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 、2 人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 ;3 人以上户人  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方米。 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  房不计入主房面积 , 如与居住房屋联建 , 辅助房面积按人均 5   平方米予以控制 , 且最高不超过 20 平方米 。3.房屋结构安全和  功能要求。改造后的住房应确保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  基本功能齐全 ,保障改厕 、改厨 、通风 、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 , 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4.做好旧  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市住建局指导乡镇(街道)、 村(社区)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 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除 ,防止损害群众利益 , 并实行留痕管理 ,拆除过程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 实施步骤

( 一 )确定对象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补 助对象的认定、审核程序,各村(社区)将民主评议公示后的年 度危房改造农户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全过程 参与各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实把关工作,并组织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协议 , 明确改造方式和竣工 时间。

(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全市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街  道)按照分配的任务和确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准备材料 , 指导、帮助 、督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 三 )检查验收阶段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30日)。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 拍照存档。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 一卡通” 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政府组织实施进行改造的,可在明确改造 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 给施工单位 。同时 ,市、乡(镇或街道)两级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迎接省 、宣城市检查验收。

六、 申报程序及要求

( 一 )农户申请。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   (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 口簿、贫困类型证明、危房照片   等材料。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 二 )村民评议。村(居)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 或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 主要活动场所予以公示,并将公示起始、结束日期拍照(公示材 料、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结束后将 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报所 在乡镇(街道),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 三 )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  材料后,按照“ 先确认农户身份信息、后评定危房等级” 的工作程  序开展审核工作。经认定身份条件符合的,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  评定 。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 ,将核查结果(名单、 改造方式、补助标准)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并将公示起始、结束日期拍照(公示材料、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 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结束后报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  作领导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

( 四 )市领导组审批。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组接到乡镇(街道) 申报材料后 , 经审核符合政策条件的, 由市住建局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改造类型和补助标准。审批  结果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七、 部门工作职责

( 一 )市住建局 。 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组织 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

( 二 )市财政局 。 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 三 )市民政局 。 负责监督指导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

( 四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五)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属地责任 ,负责 各自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身份认定、资格初审、项目建设和资料 管理;负责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条件认定 , 并出具情况说明。


八、 有关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  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  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 ,各乡镇(街道) 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二 )强化宣传发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组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 一 户危房 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提 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三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 市住建局组织各乡镇(街道) 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民意调查 ,采取入户调查、 电话咨询等方式 , 广泛征集改造农户意见和建议,掌握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予以解决 ,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 1.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广德市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附件 1

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 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莫和义(市政府)

副组长: 杨胜怀(市住建局)

许恒元(市政府办)

成   员: 甘   涛(市财政局)

杨前成(市民政局)

黄文武(市农业农村局)

王德宏(市住建局)

李   昊(桃州镇)

王兆生(新杭镇)

石   凯(邱村镇)

胡建英(誓节镇)

彭   巍(柏垫镇)

李承志(杨滩镇)

占正军(卢村乡)

姚   磊(四合乡)

史贤伟(东亭乡)

马代林(桐汭街道)

张   军(祠山街道)


石   玮(升平街道)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 ,杨胜怀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 , 王德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广德市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乡镇    (街道)

年度考核 任务户数 (户)

年度总量 控制户数 (户)

其中新建 控制户数 (户)

其中修缮   加固控制   户数(户)

备注

桃州镇

5

16

9

7

新杭镇

5

10

5

5

邱村镇

10

26

16

10

誓节镇

11

23

21

2

柏垫镇

13

27

15

12

杨滩镇

20

45

39

6

卢村乡

10

22

15

7

四合乡

4

10

5

5

东亭乡

5

11

5

6

桐汭街道

2

4

4

0

祠山街道

2

3

3

0

升平街道

3

7

6

1

合计

90

204

143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