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做好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农村低 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的通知》(建村函〔 2022 〕255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在完成省下达的 90 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础上 , 积极将此 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确认的农村危旧居住房屋(农户 属于低收入群体)纳入 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实 施改造范围。为确保政府补助资金总体平衡,新纳入改造房屋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实施(详见任务表 , 附件 2 )。
二、保障对象及认定
( 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 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 ,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 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 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 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结合我市实际,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按照市民政局等 部门《关于印发〈广德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试
行) 的通知》(广民社救字〔 2021 〕220 号) 第三条规定执行。
( 二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 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除外。
三、 补助标准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统筹,进一步细化农户补助标 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政府资金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3.5 万元 ,修缮加固户均 1.2 万元。
四、 改造方式、 时限和建设要求
( 一 )改造方式。拟改造住房经鉴定或评定属整体危险( D 级) 的 ,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 无房户选址新建 ;属局部危险( C 级)的,应修缮加固,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 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组织 、协调作用 , 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 队伍统建。
( 二 )完成时限 。2022 年 11 月底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 三 )建设要求。1.科学开展农房规划选址。各乡镇(街道) 根据村庄规划,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 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 房 ,确保新建农房选址安全 。2.严格控制面积 。拆除重建房屋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 , 1 至 3 人户控制在 40-60 平方米以内 ,且 1人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 、2 人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 ;3 人以上户人 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方米。 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 房不计入主房面积 , 如与居住房屋联建 , 辅助房面积按人均 5 平方米予以控制 , 且最高不超过 20 平方米 。3.房屋结构安全和 功能要求。改造后的住房应确保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 基本功能齐全 ,保障改厕 、改厨 、通风 、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 , 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4.做好旧 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市住建局指导乡镇(街道)、 村(社区)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 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除 ,防止损害群众利益 , 并实行留痕管理 ,拆除过程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 实施步骤
( 一 )确定对象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补 助对象的认定、审核程序,各村(社区)将民主评议公示后的年 度危房改造农户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全过程 参与各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实把关工作,并组织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协议 , 明确改造方式和竣工 时间。
(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全市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街 道)按照分配的任务和确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准备材料 , 指导、帮助 、督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 三 )检查验收阶段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30日)。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 拍照存档。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 一卡通” 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政府组织实施进行改造的,可在明确改造 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 给施工单位 。同时 ,市、乡(镇或街道)两级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迎接省 、宣城市检查验收。
六、 申报程序及要求
( 一 )农户申请。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 (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 口簿、贫困类型证明、危房照片 等材料。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 二 )村民评议。村(居)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 或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 主要活动场所予以公示,并将公示起始、结束日期拍照(公示材 料、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结束后将 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报所 在乡镇(街道),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 三 )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 材料后,按照“ 先确认农户身份信息、后评定危房等级” 的工作程 序开展审核工作。经认定身份条件符合的,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 评定 。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 ,将核查结果(名单、 改造方式、补助标准)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并将公示起始、结束日期拍照(公示材料、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 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结束后报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 作领导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
( 四 )市领导组审批。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组接到乡镇(街道) 申报材料后 , 经审核符合政策条件的, 由市住建局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改造类型和补助标准。审批 结果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七、 部门工作职责
( 一 )市住建局 。 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组织 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
( 二 )市财政局 。 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 三 )市民政局 。 负责监督指导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
( 四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五)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属地责任 ,负责 各自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身份认定、资格初审、项目建设和资料 管理;负责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条件认定 , 并出具情况说明。
八、 有关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 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 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 ,各乡镇(街道) 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二 )强化宣传发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组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 一 户危房 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提 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三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 市住建局组织各乡镇(街道) 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民意调查 ,采取入户调查、 电话咨询等方式 , 广泛征集改造农户意见和建议,掌握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予以解决 ,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 1.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广德市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附件 1
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 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莫和义(市政府)
副组长: 杨胜怀(市住建局)
许恒元(市政府办)
成 员: 甘 涛(市财政局)
杨前成(市民政局)
黄文武(市农业农村局)
王德宏(市住建局)
李 昊(桃州镇)
王兆生(新杭镇)
石 凯(邱村镇)
胡建英(誓节镇)
彭 巍(柏垫镇)
李承志(杨滩镇)
占正军(卢村乡)
姚 磊(四合乡)
史贤伟(东亭乡)
马代林(桐汭街道)
张 军(祠山街道)
石 玮(升平街道)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 ,杨胜怀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 , 王德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广德市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乡镇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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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任务户数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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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量 控制户数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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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建 控制户数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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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修缮 加固控制 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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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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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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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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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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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杭镇
|
5
|
10
|
5
|
5
|
|
邱村镇
|
10
|
26
|
16
|
10
|
|
誓节镇
|
11
|
23
|
21
|
2
|
|
柏垫镇
|
13
|
27
|
15
|
12
|
|
杨滩镇
|
20
|
45
|
39
|
6
|
|
卢村乡
|
10
|
22
|
15
|
7
|
|
四合乡
|
4
|
10
|
5
|
5
|
|
东亭乡
|
5
|
11
|
5
|
6
|
|
桐汭街道
|
2
|
4
|
4
|
0
|
|
祠山街道
|
2
|
3
|
3
|
0
|
|
升平街道
|
3
|
7
|
6
|
1
|
|
合计
|
90
|
204
|
143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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