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同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汽车零部件等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同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汽车零部件等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建设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同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汽车零部件等压铸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岳飞大道与园兴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广德同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厂房,购置设备,配套环保设施,生产铝制压铸类汽车零部件等产品。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研磨废水处理设施、喷涂废水处理措施、脱模剂废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纳管至邱村镇污水处理厂,经邱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山北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建设项目的熔化废气和熔化炉、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1#、2#压铸线压铸废气和脱模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离心油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3#、4#压铸线压铸废气和脱模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离心油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5#压铸线压铸废气和脱模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离心油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吊线喷漆废气密闭收集、吊线烤漆废气、吊线烤漆房天然气热燃烧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地线喷漆废气、地线烤漆废气、地线烤漆房天然气热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合并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喷塑粉尘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后、地线固化房废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与吊线固化房废气、喷油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冷却+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的烘干炉通过燃烧天然气提供热量,为直接加热,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至一台高15m的DA008排放;
建设项目的抛丸和喷砂粉尘通过密闭的方式进行收集、打磨粉尘通过半封闭收集后合并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
熔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压铸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喷漆、烤漆工序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喷塑、固化、喷油墨工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能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水洗后烘干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打磨、喷砂、抛丸工序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后,实现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