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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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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208-00023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函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208-00023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函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9 09:53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局和公众的沟通,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密切我局同群众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报道紧急重大突发情况,介绍我局相关服务政策,回应市民关注的有关问题,建立阳光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闻发言人在局党组(班子)成员中确定,代表行政首长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形象端正,举止得体、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应急管理业务水平高,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公关能力。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应坚持的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党组、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布有价值的新闻;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新闻发布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发布的信息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新闻发布会;二是新闻招待会;三是新闻通气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发布重要的应急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发布新闻、接受采访方式,发布信息、讲解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规范新闻报道,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把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达给社会公众,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新闻发言工作的进展情况,搜集、反馈新闻发言的社会效应。

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新闻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向媒体公布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有关信息;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审定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工作,审定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对外公布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稿件,审定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工作方案,安排和接受记者的采访。

第八条       发布会主要内容有:局可对外公布的重大决策事项;局阶段性工作成果及典型的工作经验;局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局查办的可对外公布的违规大要案;局新颁布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解释;针对社会上有关局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其它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局重要新闻等。

第九条       发布会具体办事机构为局办公室,办公室确定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工作。联络员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