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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8-0006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8-0006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8 14:54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广德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以北卡斯汀金属公司东侧

建设单位:广德秉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广德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以北卡斯汀金属公司东侧。于20190918日取得广德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019-341822-35-03-024065。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模具制造,新建厂房,购置设备,配套环保设施,年铸造、精加工3000吨铝制汽车零部件模具项目。原项目设计产品方案为年产1200套汽车座椅模具、300套汽车前围模具、600套汽车地毯模具、100套汽车顶棚模具,并含有480个模架(座椅模具10%含模架,前围模具100%含模架,地毯模具10%含模架),本次重新报批,项目每套模具内配套有1个模架,故模具量增加,模具单件产品重量跟尺寸结合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铸造产能在置换产能控制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重新报批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新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流洞河。

(2)废气

熔化工段2套天然气炉(天然气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尘通过顶部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1);砂处理采用密闭收集;抛丸粉尘、喷砂粉尘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上废气合并经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尾气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2);喷塑、塑粉固化电加热,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发泡在专设设备内进行,废气密闭收集、EVA薄膜烘烤采用密闭收集,以上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合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喷塑废气合并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覆膜砂制芯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覆膜砂芯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在烘干电炉开门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涂覆烘干在固定工位进行,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浇注在固定工位进行,废气采用固定工位集气罩进行收集,以上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合并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抛丸粉尘、喷砂粉尘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砂轮机和打磨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切割工段采用下方格栅抽风收集、焊接工段采用固定工位集气罩进行收集以上废气合并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喷漆间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115m排气筒排放(DA006)。重新报批后喷塑、塑粉固化、发泡以及EVA膜烘烤阶段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铸造各个工段及工件油漆涂装阶段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各个工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苯酚、甲醛、二甲苯等特征因子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和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车间边界标准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苯酚、甲醛、二甲苯、SO2NOx等因子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同时NMHC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设备减振、合理布局、墙体隔音等。项目重新报批前后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铸造边角料、机加工边角料、铸造不合格产品、机加工不合格产品、废泡沫、收集的粉尘(不含铝尘)、废砂、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桶、收集铝尘、铝灰渣、含切削液铝屑、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枪。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铸造边角料、铸造不合格产品企业自行利用;机加工边角料、机加工不合格产品、废泡沫外售;收集粉尘(不含铝尘)委外处理;废砂暂存于废砂区由废砂处理单位处理;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桶、收集铝尘、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枪属于危废,暂存与危废仓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铝灰渣、含切削液铝屑暂存与危废仓库,利用环节不按危废管理。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