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补贴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一、发放对象
根据《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规定的各类群体。
二、发放标准
依照《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给定标准执行。
三、发放流程:
-
申报。桃州镇、桐汭街道、升平街道、祠山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申请人,通过市房管中心行政服务窗口进行申报(附件1: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及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其他乡镇的申请人通过乡镇政务平台窗口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交市房管中心办理。
2、受理。市房管中心窗口每月1-10日受理上月申报材料,并按类别分发至各审核单位。
3.审核。
申请人基本条件:根据申请人所属类别,由相关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或市人社局审核(附件2: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审核表)。其中,对城区D类危房、地质灾害点、开展土地整治等项目需搬迁的,以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对在广新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才兴起二十条2.0版>的通知》(广发〔2022〕2号)文件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在广企业外来务工人才,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对全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定为A、B类且符合《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才兴起二十条2.0版>的通知》(广发〔2022〕2号)文件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在广企业外来务工人才,由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
购房情况审核:市房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住房网签合同信息进行审核;各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家庭成员之间产权转让信息进行审核。
同类型安居保障政策查重: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安居保障补助和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政策进行查重;市人社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进行查重。
以上各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房管中心。
4.公示。市房管中心对各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及金额在市政府“免申即享”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相关补贴、补助政策,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5.资金兑付。市房管中心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报市财政局拨付。需补发或追回购房消费补贴或购房安家补助的,由市财政局补发或追回。
剩余购房安家补助发放,自首期补助兑付之日起满1年和2年时,由市房管中心提请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四、其他
1.每年市房管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对相关补贴、补助发放及时性、足额性等工作进行检查。
2.本细则中所涉及的补贴、补助资金,从财政资金中列支。
3.市房管中心完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不动产交易系统,将发放或退回补贴、补助的状态及时传输至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和不动产交易平台,系统自动实行或解除房屋交易与登记限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5.享受相关补贴、补助的新建商品房(含公寓)自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日期之日起,二手住房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之日起,申请人3年内不得办理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消费补贴及城镇化购房安家补助;外来务工申请人自首期购房安家补助兑付后,在广服务期不低于3年,并持续缴纳广德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兑付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需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持续缴纳广德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否则应退回已享受的购房消费补贴及购房安家补助。
6.购房消费补贴及购房安家补助只可享受一次。
7.申请人所购房屋为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不享受购房安家补助政策。新购房屋为夫妻共有,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共同申请,但不可叠加享受政策。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我市其他奖励补助政策有重复或交叉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六、本细则由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德市房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
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审核表
附件1
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
信息
|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地址
|
|
学历
|
|
特定群体类别
|
|
单位及职务
|
|
申请类别
|
¨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
|
就业信息
|
就业合同
起止时间
|
|
用工级别
|
|
缴纳社会保险开始时间
|
|
已缴纳保险月数
|
|
购房合同信息
|
项目名称
|
房号
|
合同号
|
建筑面积(㎡)
|
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日期/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
|
|
|
|
|
|
申请消费补贴信息
|
房屋总价(元)
|
|
金额(元)
|
|
申请安家补助信息
|
标准(元/㎡)
|
|
金额(元)
|
|
申请人账户信息
|
开户行
|
|
收款账号
|
|
申请人
承诺
|
承诺:
《关于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若干措施》文件规定,本人已申请¨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本人自愿承诺所购房屋自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之日/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不进行市场交易。
特此承诺。
|
|
承诺人签字:
|
|
承诺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材料告知
|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表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5.购房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7.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虚假材料,套取补贴、补助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电话:
|
受理人、受理科室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广德市特定群体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
|
所购房屋情况
|
¨新建商品房 ¨二手房
|
申请类型
|
¨购房消费补贴 ¨购房消费补贴、购房安家补助
|
申请人所属特殊群体类别
|
¨城区D类危房
|
¨地质灾害点搬迁、开展土地整治等项目搬迁
|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以上家庭
|
¨在广新就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符合广发〔2022〕2号文件的在广企业外来务工人才
|
¨“亩均论英雄”A、B类企业中符合广发〔2022〕2号文件的在广外来务工人才
|
金额(首期安家补助按50%兑付)
|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
申请人基本条件审核
|
乡镇(街道):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
年 月 日
|
经开区管委会:
年 月 日
|
同类型安居保障政策查重
|
审核意见(享受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政策情况)
市住建局: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情况)
市人社局:
年 月 日
|
购房情况审核
|
审核意见(享受拆迁安置政策情况)
乡镇(街道):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是否符合首套房或改善型住房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住房网签合同信息及公示情况)
市房管中心: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