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经开区管委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经开区管委会 >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1341723MB10295268/2022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索引号: 11341723MB10295268/2022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广德经济开发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28 15:02 来源:市经开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经济开发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园区防御台风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广德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范围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块负责。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经开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经开区防台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部门按照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应对合力。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5 重点防护对象

1企业;

2)建筑工地、危旧房屋、简易房和工棚等场所;

3)易被大风吹倒的高空构建物、户外广告牌、铁塔电杆、路灯杆、行道树等设施;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重点设防的区域和设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广德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经开区防台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综合指导协调指挥的台风防御工作

2.1区防台风指挥机构

2.1.1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指挥长

 

区防指第一副指挥长

  

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夏宏星

副指挥长

巫自新、汤祖明、何灿灿、张  莉、刘惠生、王  

成员

非、江  潜、冯贤宝、徐飞飞、 菁、杨文俊、黄  蓉、向广毅、戴雪琴、蒋  健、王晓光、吴  伟、朱斌斌、张亚男、毛云虎、胡千忠、 波、孙 义、张远飞、张前宝、宛 谊、马非飞

 

各班子成员、各部门对各自包保的九大片区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各自包保的企业做好防台抢险工作。

2.1.2区防指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和指挥经开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负责经开区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3)根据台风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

4)承担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区防指办公室

2.2.1区防指办公室组成

经开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开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夏宏星兼任,区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63-6012575)。

2.2.2区防办主要职责

1)承办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园区台风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督促检查台风灾害防御和应对措施的落实;

2)组织、协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台风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3)负责与市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台风灾害的应对工作;

4)提出全区台风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区防指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

2.3 经开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在做好本部门防台风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区防指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区的防台风工作。

党政办:负责台风天气预警、值班提示、后勤保障、信息宣传

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督查园区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台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局、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市政设施巡查维护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停工通知

党群和人力资源部、人社服务中心:做好企业防台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组建企业防台应急队伍

财政局:负责园区防台经费保障并及时下拨

社发局:负责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赈灾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项目服务中心、各招商部、经贸科技发展局、保税服务中心、税务分局、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指导各自包保企业的防台工作,收集受灾企业信息、转移安置受灾企业人员、企业灾后损失统计

经开集团:负责自有厂房、宿舍等防台工作,做好职工中心、PCB标化园区、科创园、二手车市场、回收厂房的防台工作

供电所:负责线路检修、抢修、供电安全保障

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参加抢险和排除重大险情;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城管分局:负责做好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对高空广告及悬挂物的巡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清查临时摊点,做好临时摊点防台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清理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摊点。负责做好临时建筑物的防台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防台风抗灾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区内道路、交通设施的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抗灾期间的交通疏导,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防台风抗灾期间的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灾害天气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排查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

3.1.1准备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加强防台风组织、预案、物资和通信等各项保障准备工作。

组织准备工作包括健全组织体系、落实防台风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防御工作重点: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保障;

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安全;

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3.1.2防台风工作检查

区防办要在台风到来前组织各部门、各企业开展防台风检查,责各部门、各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2 监测预报

区防办收集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相关信息的监测与预报信息。

3.3 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级)、黄色(级)、橙色(级)和红色(级)预警。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经开区防指根据气象预报的防台等级、暴雨雨情及影响情况,并按照市防指指示,决定启动相应的防台等级预警。

4.1 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可能险情灾情:内陆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24小时累计雨量达70-90毫米,并且预报24小时仍然有大雨或暴雨。

2)指挥人员: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带班指挥。

3)值班人员: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加强值班。

4)主要工作发出对应防台警报的防御通知,做好下一步进行会商部署的准备。

4.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可能险情灾情:内陆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24小时累计雨量达90-120毫米,并且预报24小时仍然有大雨或暴雨。

2)指挥人员: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带班指挥。

3)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值班。

4)主要工作继续发出对应防台警报的防御通知,跟踪掌握台风雨情汛情。

4.3 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可能险情灾情:内陆平均风力达到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24小时累计雨量达120-150毫米,并且预报24小时仍然有暴雨或大暴雨。

2)防御重点:老旧厂房及危旧建筑等危险地段的人员转移。

3)指挥人员:区防指第一副指挥长带班指挥。

4)值班人员:经开区全体机关人员。

5)主要工作:各部门、各企业人员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开展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开发区防指根据灾情,发布危险区人员转移命令。

4.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可能险情灾情:内陆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24小时累计雨量达150毫米以上,并且预报24小时仍然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辖区内大部分低洼地内涝受淹;公路桥梁和电力通信线路遭受损毁,部分交通、供电和通信中断;有危房损坏或倒塌;基础设施受到较大损坏;灾害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并有群众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2)防御重点:危险区域、警戒区域人员避险转移;水利、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

3)指挥人员:区防指指挥长带班指挥。

4)值班人员:经开区全体机关人员。

5)主要工作:各部门、各企业人员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开展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经开区防指发出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所有危险区域内人员及时、安全转移,并保障转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所需。

五、保障措施

5.1 应急队伍

经开区民兵队伍和志愿者组成经开区防台抢险应急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由区防办统一调配;各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督促指导各自包保的企业做好防台抢险与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5.2 物资保障

区防办按照需求,储备防台风物资、器材与设备等,统一调配各部门需要的物资、器材与设备;区防办在必要时也可征用一定量的社会物资,为防台工作提供坚强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