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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7-0006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1 发布日期: 2022-07-11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207-0006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1
发布日期: 2022-07-11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1 13:53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85万吨高速棒、线材轧钢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经济开发区广安路

建设单位: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经济开发区广安路。于20220516日取得广德市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5-341822-07-02-846304。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钢压延加工。本项目占地约170亩,建设生产车间约36000㎡、水冷却循环水池,购置1条高速棒材生产线、1条高速线材生产线等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配套电气、给排水、道路工程、绿化亮化、消防等附属工程,形成年产85万吨棒材、线材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净环水:机组设备间接冷却配备净环水冷却水池,通过过滤+加药(除垢、杀菌灭藻)+冷却后回用于生产;浊环水:机组设备直接冷却和钢坯冷却配备浊环水处理系统,通过沉淀+化学除油+过滤+泥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强制排水:项目浊环水每年排放2次,经沉淀+化学除油+过滤+泥浆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雨水排口设置截断阀,初期雨水设置8m×7m×1.5m收集池,收集水导入浊环水处理池内处理后用于浊环水。净环水采用一套过滤+加药+冷却处理措施后回用于该净环水系统作为补充用水,净环水系统每年清理一次,清理水作为浊环水使用;浊环水采用一套旋流沉淀池+化学除油+过滤+泥浆处理设施后回用于该浊环水系统作为补充用水,回用水质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 表1水质标准;强制排水经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代替GB 13456-199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BOD5参照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流洞河。项目基准排水量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代替GB 13456-1992)表2中钢铁非联合企业轧钢工段基准排水量1.5m3/t产品限值要求,同时废水回用应满足《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中钢铁行业废水2025年前97%2025年后>97%的要求。

(2)废气

线材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线材轧制工段废气通过轧制机组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油雾净化器+塑板烧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周围半径200 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简高度还应高出建筑物3m以上);棒材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棒材轧制工段废气通过轧制机组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油雾净化器+塑板烧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周围半径200 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简高度还应高出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标准,轧钢工段废气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内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标准,无组织油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3)噪声

噪声减振、隔声、消声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不合格品、含铁固废、含氧化铁皮污泥、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废浮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油污、废铁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及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含铁固废、含氧化铁皮污泥、除尘灰用于钢坯供给企业作炼铁配料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废浮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油污、废铁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至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含油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到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落户于广德市新杭经济开发区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新征地块,落地方式为无偿使用力鑫特钢新征地块厂区。项目符合广德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