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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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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05-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05-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广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16:30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监督执法中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卫函2022110)要求,现制定《广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广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公安局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广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央视2022年3·15晚会曝光了我省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关注度较高。根据有关领导指示,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根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器械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曝光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不法分子,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要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按照适应证合理使用,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要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培训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使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5月)。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25-11月)。加强统筹协调,集中组织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声势。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2212月)。部门总结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于202212月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案情简介、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发送至专项联络组办公室邮箱:gdwjwfzjdk@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广德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联络组,各相关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市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6817551,电子邮箱:gdwjwfzjdk@163.com。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对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市卫健委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市卫健委联系人:刘正勇   联系电话:6817551

市委网信办联系人:丁剑   联系电话:6818032

市公安局联系人:陶然     联系电话:13956608288

市人社局联系人:张先智   联系电话:6028688

市市监局联系人:傅先高   联系电话:13956563058

 

附件:广德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汇总表

 

 


附件

广德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汇总表

单位       

处理情况

非法医疗美容

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

违规医疗

美容培训

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违规发布互联网信息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

药品

医疗器械

检查对象数

 

 

 

 

 

 

 

案件数

 

 

 

 

 

 

 

责令改正数

 

 

 

 

 

 

 

警告数

 

 

 

 

 

 

 

责令停业整顿户数

 

 

 

 

 

 

 

罚款户(人)数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检查对象数

 

 

 

 

 

 

 

吊销行政许可资质

 

 

 

 

 

 

 

移送司法机关

 

 

 

 

 

 

 

投诉举报情况:投诉举报  件;办结  件;实施行政处罚  件;反馈  件;举报人满意  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