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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06-0003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中心办事指南(就业创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5 发布日期: 2022-06-15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206-0003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中心办事指南(就业创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5
发布日期: 2022-06-15
就业中心办事指南(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2-06-15 10:50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创业培训补贴发放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培训补贴发放

办理范围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

办理条件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所需材料

《创业培训开班计划申请表》《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创业培训教师授课信息反馈表》培训学员考勤签到表、《创业计划书》。

办理流程

1、培训机构向当地创业培训管理机构申报;

2、创业培训管理机构审核;

3、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

4、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办理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办理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及征信报告

办理流程

1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经办银行。

2、经办银行审核创业者经营状况和担保措施(保证人或房产)。

3、符合放款条件的创业者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4、财政部门对按期还本付息的创业者进行贴息。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3.出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出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

办理范围

经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孵化成功搬离创业园、并正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

办理条件

企业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宣城市市直出园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出园企业与孵化基地签订的孵化协议。

办理流程

1、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相关材料。

3、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

4、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4.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申请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办理范围

工商登记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

办理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者。

所需材料

《宣城市市直新创业失败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个人身份证明及纳税凭证。

办理流程

1、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相关材料。

3、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

4、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5.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办理范围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除外)。

办理条件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所需材料

《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宣城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贷款合同、付息凭证。

办理流程

1、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小微企业认定及贴息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小微企业贴息资格。

3、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小微企业贴息资格。

4、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6.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申请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

办理范围

达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创业园(含科技、旅游发展等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内的在孵企业。

办理条件

1、入孵前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12个月),产权明晰,自助经营,自负盈亏;

2、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内(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放宽),注册地或办公经营场所在创业孵化基地内;

3、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创业扶持范围(建筑、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行业除外);

4、承诺孵化期满后按时搬离孵化基地;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经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遵守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

6、吸纳就业不少于3人,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所需材料

《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申请表》、孵化基地与孵化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入驻孵化企业一览表》、营业执照、就业人员花名册、缴纳物业及水电费凭据等。

办理流程

1、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审批。

4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7.就业登记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办理范围

   自然人

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容缺后补);

办理流程

1.安徽省政务网进入“就业登记”模块提出申请

2.经办人登录“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预审、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情况”页内注明办理情况。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8.失业登记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办理范围

自然人

办理条件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非必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掌上12333app、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省政务网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经办人登录“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预审、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情况”页内注明办理情况。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9.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办理范围

自然人

办理条件

(一)发放的申请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二)补发的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非必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非必要)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非必要)

4、其他(必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网在线申请,上传提交相关资料;

2、工作人员在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打印发放预审、审核、审批;

3、申请人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邮寄或现场提交本人2寸证件照,工作人员现场办证或将《就业创业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10.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办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

办理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说明需要了解的就业政策法规。
2.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给予相关答复。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1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办理范围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各类用人单位。

办理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及花名册;

2、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按季度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有人社部门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分别拨付给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1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社保补贴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社保补贴

办理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费补贴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低保卡;

4.个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受理:在市本级社保中心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网上提交申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在系统受理补贴申请,并作出初审通过、初审不通过(补正告知)处理。
2.审查:初审通过后从系统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做好台账整理工作。
3.决定: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部门核定,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办结: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13.一次性创业补贴指南

 

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范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办理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或《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

4.《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5.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可从系统查询的不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创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14.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

办理范围

小微企业

办理条件

1.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本市小微企业;

2.申请企业须与新增就业岗位职工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及时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用工备案。

 

所需材料

1.新增岗位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新增就业职工人员花名册(附件2);

3.2020年春节前后从湖北返回的车票,湖北工作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湖北就业人员证明(附件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企业申报后,在2个工作日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3.审核结果及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职工花名册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内部公示3日无异议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银行帐户,所需资金从所属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15.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办理范围

企业

办理条件

1.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3.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4.企业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未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所需材料

1.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疫情防控期间稳定职工队伍的措施;

3.所属地经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复工复产批复。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企业申报后,在2个工作日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3.审核结果及劳动者花名册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内部公示3日无异议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帐户,所需资金从所属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16.创业开业指导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开业指导

办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

办理条件

1、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2、 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

3、 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员提出指导服务申请;

2、 为申请对象进行创业指导;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