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我市凝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共享,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一)落实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按照省、市监测方案要求,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进行了样品采集、封装、储存、编号分类、信息录入等技术培训。2021年1-10月监测区域覆盖全市9个乡镇的超市、农贸市场和流动摊点,常规监测涉及9大类16小类食品,22份样品检测项目55个监测指标。专项监测涉及2大类17小类食品,13份样品检测项目8个监测指标。样品采集和送检率均达到100%;网报录入完成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了各类别食品的监测工作任务。
(二)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学标用标”能力,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白酒、油炸类食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知识及监管工作等培训,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81人次,培训食品企业管理人员201人次。
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
(一)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聚焦加强农资市场源头监管。率先在全省首批实现了百草枯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禁售工作。深入开展“春雷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严厉打击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行动72次,出动执法人员253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356家次。共抽检农药产品28批次,兽药4批次、肥料6批次、水稻种子19批次,立案查处3起,结案2起。同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遴选设立15个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收储点,已回收废弃农药瓶袋4余吨,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二)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完善市-乡镇-生产主体三级监测体系,依托乡镇农产品快检室,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财政预算专门安排60万用于农产品质量定量检测,检测项目由8项增加至20项,加快县级农产品公用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与农业部水稻研究所(杭州)、安徽饲料兽药监督所、国检集团拓维公司等一批高水平、有资质机构广泛开展合作,不断提升监管部门检测数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截止目前,全市快检农产品27000批次;定量抽检1015批次,检测参数农兽药残留指标35项;配合开展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8家主体产品21批次,合格率100%。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制定了《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21年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分别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禽蛋“百日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聚焦蔬果、茶叶、禽蛋、畜禽水产品等,重点检查农产品种养过程中质量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不遵守农兽药休药期(间隔期)等行为。截止目前,累计检查各类主体280家次,例行监测禽蛋、蔬果、茶叶等1015批次。
(四)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确定了全市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面积,建立分类清单和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支持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三、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目前我市无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定期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二)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明确了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查。
(三)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每年春、秋季学期初,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取缔校园内及周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流动摊贩、餐饮店等,遏制不安全食品入校园、入学生口中。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农村教育发展)考核办法》和《农村教育发展考核评分细则》,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体系。二是建立联动长效监管机制。3月份和9月份,市教体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130家学校食堂开展专项督查,对持证学校食堂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其中优秀达30%,良好达60%,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累计60余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不定期开展巡查。3月至10月,市教体局13个包保督查组,结合疫情防控和文明创建工作督查,对学校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了6轮督查。同时,市教体局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了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印发《广德市教体系统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德市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稿)》,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
(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依法审理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依法追究侵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健全食品安全案件的执行制度。此类案件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刑、退赃退赔后未履行缴纳义务的,刑庭将会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执行庭予以强制执行,执行庭可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取证,坚决制裁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销售者开展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严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秩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检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以确保落实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此次行动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345家,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38家。
(二)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 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市场,以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为重点主体,开展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严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抽检总任务1100批次,目前已完成抽样829批次,抽样完成率75.36%,完成检验700批次,检验完成率为84.44%,数据上传700批次,其中不合格27批次,不合格率为3.86%。三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食品微信群以及经营户联络群转发省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通知,要求销售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一)提升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旅游星级饭店、含餐饮景区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旅游星级饭店已推行“明厨亮灶”。
(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次,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情况、操作人员健康证、“除四害”工作落实情况等现场查看,对未落实卫生具体要求等6家问题企业进行通报、约谈,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间,目前已整改完成。
(三)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共行政约谈网络餐饮平台4次,通过约谈和检查,要求平台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做好餐饮单位上线审查、证照公示、骑手健康管理等要求。压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落实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质。加强对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实体店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共计检查入网餐饮单位738家次。
(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加强对农村地区集体聚餐情况的摸排,强化对农村地区集体聚餐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备案管理,引导农村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印发《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管理实施办法》,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
(五)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城管执法局多次组织人员先后赴铜陵、长兴、上海、苏州、德清等先发地区考察学习,认真汲取他们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好的做法。最后,明确我市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模式,开展分类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技术指南》,成立了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组,明确了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细化垃圾了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为分类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采取智能化和4+2模式,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进行宣传、投放、分拣、分类运输,在小区适当场所定点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和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点为了建立配套的运行机制,我们在试点小区每栋楼设置“垃圾分类月赛榜”,配备专职分拣员,对小区住户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考评登记;落实“楼长制”、“桶长制”,明确职责,推行“三级考核”模式,运用考核细则对垃圾投放的“二次分拣”、垃圾桶保洁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三是突出宣传教育,抓好知识普及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现场指引,引导群众持续精准投放垃圾,宣传养成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习惯的理念。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共发放分类垃圾袋18000余个、倡议书18000份、手册9000份,设立宣传栏792块。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实践活动5场;举办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21场;组织专人参加各项垃圾分类学习培训交流活动8次。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通过以上宣传教育工作,市民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知晓率明显提升。四是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物业经济效益进行挂钩。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组发布《广德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广德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坚持日常监管,确保末端落实。自试点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环卫处就安排专人对万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较好的监督了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目前,广德市城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2处厨余垃圾处置站(点),配备3台厨余垃圾清运车,对城区餐饮饭店、学校、机关企事业食堂厨余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我市目前厨余垃圾日产量约30吨,处置11吨,产生的油脂由安徽绿阳环保科技公司回收利用,有机肥由园林绿化公司回收用于苗木栽培。剩余厨余垃圾送焚烧发电厂处置,处置能力还不足。针对上述情况,市城管执法局积极开展考察论证相关工作,协调引进《餐厨垃圾和油脂无害化处理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在广德市第32次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成投产后日处理能力达到100吨,第一期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预计2023年一起项目投产运行,日处理能力50吨。届时将极大的完善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七、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开展保健食品检查。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49家,发现问题共33个,主要问题为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混放和保健食品未专柜专区销售,有多经营主体存在以上两个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二)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严格保健食品直销申请企业许可的市场准入,对本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信息报备、制度披露以及直销人员备案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传销犯罪等行为,确保执法必严、有罪必究。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5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咨询。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3月开始,市文旅局开展保健食品公司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经营旅行社业务。
八、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一)加强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各粮食企业已购买重金属检测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要求,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要严格执行出库检验制度,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出库的粮食质量必须与检验报告一致。各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按照要求做好检验工作,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出库检验的样品必须按照规定留存备检,报告有效期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强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东湖粮油公司建设完成规范的产后服务中心。一是农民和种植大户减轻负担。人工整晒的成本为250元/吨,公司收取的烘干费用为120元/吨,通过烘干节约130元/吨,一年代农烘干2000吨左右,一年可为老百姓节约26万元。二是企业增收。企业每年烘干粮食1万吨左右,一年可为企业增加30万元的收入。三是社会效益粮食烘干可以大量减轻农民整晒稻谷带来的人工压力,减少粮食由于不能够及时整晒带来的损失,同时企业开展烘干业务还可以解决10人左右的就业问题。
(三)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我市新龙粮食油脂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荣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在经济效益方面,公司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模式,建立“双低”高产油菜生产基地和实施订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首要任务来抓,订单农业高于市场2-4元/百斤予以收购。现在订单面积近十万亩,每年可为订单农户增收200-300万元的利益。在社会效益方面,公司2015年同中央储备粮宣城直属库合资共建了德合仓储有限公司,库容为4万吨,老百姓在增收的同时又解决了卖粮难问题。油脂公司每年为当地解决了近百余人就业问题。
九、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布置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复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