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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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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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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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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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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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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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8条意见反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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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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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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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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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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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多设置上牌点(3条意见反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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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相关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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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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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已明确,后续根据上牌情况,将设置流动上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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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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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十字路口设置上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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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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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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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无法容纳大量电动自行车停放,易引起交通拥堵且存在安全隐患。上牌点将选在场地开阔、方便群众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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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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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延长过渡期(3条意见反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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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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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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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4月15日前已售出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因此过渡期设置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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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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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延长集中登记上牌时间(2条意见反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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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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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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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周边县市做法,结合我市电动二轮车保有量,集中登记上牌时间设置为6个月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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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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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电动车经销商的约束管理,向消费者明确购置车辆的性质(3条意见反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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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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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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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已明确,市场监管局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经销商落实店堂明示、分类销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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