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行政权力 > 涉企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1-00079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1-2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1-00079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1-20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布时间:2022-01-20 15:24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二、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四、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上述规定自20201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