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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12-0008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广德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12-0008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广德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关于公开征求《广德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7:35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安徽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等精神,市教体局草拟《广德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

联系电话:0563-6015663(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工作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地址:广德市大观国际A座11楼体艺科;

电子邮箱:1907299107@qq.com。





广德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安徽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等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确保到2025年建成安徽省体育强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冲破思想束缚,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体育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持续动力。

2.坚持统筹协调。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立足实际,将体育事业发展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形成有利于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实现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健康。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推广体医融合创新成果,使更多的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提高生活品质。

4.坚持开放合作。坚持政府主导,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部门、社会、企业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体育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5.坚持发展共享。坚持将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城乡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基本权利,共享体育发展成果。

三、建设目标

通过体育强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我市体育综合实力超越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 1.5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人,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发展全覆盖。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 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0亿元,在GDP中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制定实施《广德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新时期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建综合性体育馆1座、万人体育场1座、游泳馆1座、体育公园1座、全民健身广场1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3个、足球场17个(含学校足球场)、健身步道27公里以上、城市绿道30公里以上,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40个以上,实现体育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全面完成城区“五个一”提升工程和乡镇(街道)“三个一”建设工程,建成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效能,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二)推进群众体育广泛开展。

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世界健身气功日等主题活动。举办市第二届运动会、省市县三级业余联赛等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篮球、足球、羽毛球、气排球、游泳、太极拳、健身气功、五禽戏、广场舞、马拉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引导全民健身。依托笄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锻造长三角登山比赛品牌;依托华东马术运动度假中心,锻造全国马术比赛品牌;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体育资源禀赋,锻造龙舟赛、汽车场地越野赛、铁人三项赛、山地自行车赛等特色品牌。举办和参加长三角体育赛事活动,推动赛事活动融入长三角体育一体化发展。加强全民健身赛事管理和服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三)推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常态化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使青少年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到2025年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秀率达18%以上。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类冰雪运动。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采用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配备高水平体育教师、教练员。加强新型业余体校建设。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管理,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发掘和培育体育苗子。“十四五”期间,建成国家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个以上、省级5以上,开展与省优秀运动队相对应的业余训练项目2个,向省优秀运动队和省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10人以上。

(四)推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加大体育产业“双招双引”力度,培育体育骨干企业,增强我市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体育+”“+体育”,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体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大体育消费,拓展体育消费新领域、新场景,举办体育消费节等活动,积极争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加强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管理,监督其规范经营,体育彩票年人均销售额位居全省前列。

(五)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发展。

坚持依法治体,深入推进体育法治建设,打造高素质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压实各级责任,加强体育场馆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等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体育安全底线。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体育总会功能,规范发展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和人群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体,发挥各类型体育组织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桥梁、纽带、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体育社团组织,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指导作用,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100%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9月—12月)。

成立体育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创建任务,分解指标,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21月—202412月)。

全面实施和推进体育强县创建工作。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和创建标准,明确创建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三)自查初审阶段(20251月—6月)。

继续完善体育强市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形成检查评估报告,上报申请验收材料。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57月—12月)。

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迎接省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将体育创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体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体育创强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对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在规划、土地、立项、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县级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使用率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内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宣传创建标准要求,宣传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四)加强考核评估。认真对照《安徽省体育强县指标体系(20162025年)》的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体育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并责成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