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绍玉解读2021年广德市再生稻生产实施方案。
问: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建立的中央惠农政策,2004年开始实施。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为更好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定《广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问: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方案制定前,我局组织专业人员走访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大户、经销商,并结合历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座谈,会商市财政部门后制定报批方案。
问: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农业生产者投入购置新型、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
问: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为五个方面
(一)补贴范围
执行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即: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见附件)。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并根据省厅所作范围调整作相应调整。
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待省办法印发后另行通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二)补贴资金规模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51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009万元,当年可用资金518.009万元。可用资金首先兑付2020年12月15日前购置或报废并已完成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程序的机具补贴计452.15万元。剩余资金65.859万元。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执行。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主要在广德市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由市农业、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五)补贴操作程序
根据省级规定,2021-2023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问: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下一步工作考虑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从六个方面加强实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作为补贴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应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补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补贴机具范围等重要工作事项须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全程全面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市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业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并按规定与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连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强化督导,规范落实补贴政策。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对于省、市对绩效考核和督查中反馈的情况,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及时宣传到位;进一步强化督导针对性,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补贴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抓好廉政风险管控,确保干部廉洁自律,保障政策规范运行。强化违规产销企业处理,按照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职责,严处失信违规企业,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
(五)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2021年起,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精简补贴申请材料,简化牌证管理机具核验手续。全面推行使用皖事通手机APP申请补贴,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六)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