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市印发《广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平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刘平: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晥发〔2021〕23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出台了《广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也就耕地保护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均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方案》的出台目的
刘平:进一步明确市、乡、村三级田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田长进行管理;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指导“田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促进乡村振兴,确保我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方案》的出台依据
刘平:此次广德市印发的《广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晥发〔2021〕23号)而制定的。
四、《方案》的目标任务
刘平:到2021年底,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五、重要措施
刘平:此次制定《广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是我市关于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文件,主要的措施有以下三点:
(一)明确三级田长职责
结合我市实际,设立市、乡、村三级田长,全面推行田长制。
市总田长对本市田长制工作负总责;市副总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市总田长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下一级田长和本级有关单位田长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自查、监督检查等。市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
乡级田长、副田长负责本乡镇(街道、太极洞风景区、白茅岭农场、祠山岗茶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开展耕地日常巡查检查,负责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对下一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村级田长负责本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督促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信息员队伍,开展巡查,防止发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及时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标牌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内各地块承包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二)成立广德市田长制办公室
市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市级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草拟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汇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明确考核和奖惩措施
市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每年选定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在申报、安排使用耕地保护激励资金时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创新举措
刘平:我市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狠抓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断创新耕地保护方法措施,扎实推进田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切实发挥田长制在严格保护耕地方面的重要作用,市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每年选定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下步工作计划
刘平: 2022年底将全面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保护体系和良好运行机制,确保耕地保护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解读机关: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刘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676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