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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110-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110-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部门解读——《广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9 17:31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231日,广德市财政局 中共广德市委组织部印发《广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德市财政局行财科就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省、市培训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起草,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给各单位。

三、工作目标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机关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全文共23条,主要编写内容为:一是明确本办法适用单位,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是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三是明确组织培训形式,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市外举办。四是明确报销结算范围,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弄虚作假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五、创新举措

通过制定本办法,对市直各单位实行内部统一管理,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保障措施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七、解读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广德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文婷

联系电话:0563-681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