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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9-0017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9-0017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01 08:3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祖岚、戴永广、李芹、许翔、姚良卿、曾涛、张勤、郭明奎、程建春、何晓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学费(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承担。”目前广德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已执行原省定标准最高限额,且收费标准水平在全省并列第一。鉴于普通高中学费作为社会、媒体和群众关心密切的民生价格,社会敏感度高、群众关注度强。同时,省内各地市均未出台、近期也没有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方案。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学费调整需进行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公告公示、调价听证等相关程序,若大幅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与广德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承受能力不符,容易引起负面舆论、引发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舆论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与宣城市发改委保持密切对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并积极配合开展成本、调研工作,继续做好相关政策及收费问题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