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呢?
商铺、小场所业主要强化消防主体责任,落实“八项措施”:
一、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要使用防火隔墙等进行完整分隔,临街门店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住人;
二、人员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设独立疏散设施,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
三、人员住宿场所外窗应预留逃生窗口,不得封死;
四、人员住宿室内及楼道、门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五、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烛、烧纸,火源电源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六、电气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电气线路穿越聚氨酯等板材时要作穿管隔热处理;
七、人离开时要关火关电关燃气,电气燃气线路要经常检查;
八、各商铺、小场所应配备火灾探测器、灭火器等,并学会使用。
广大居民要积极做好身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十项措施”:
一、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烧饭、取暖、祭祖等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二、规范设置炉灶、烟囱、电气,不要贴近可燃物;
三、柴草堆要远离火源电源,防止烟囱飞火;
四、存放、使用油品等要远离火源,安全规范操作,清理沼气池不能使用明火照明;
五、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单独把小孩留在家里玩耍,对失智失能人员要加强监护;
六、不要乱扔烟头,酒后莫卧床吸烟;
七、保持村庄通道畅通,不在通道上堆放砖石和设置墩、杆;
八、保持村庄库塘有水,保持缸桶水满,防患未然;
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莫贪恋财物;
十、对用于灭火的机动泵等装备器材要加强检修,保持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