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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9-0002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小家电及配套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9-0002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小家电及配套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小家电及配套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08:4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小家电及配套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小家电及配套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与鹏举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博欣电器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广德经济开发区赵联路与鹏举路交叉口安徽赢耐博得电器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1层西半侧、1#厂房3层及2#厂房3层,租赁面积为10000m2,无需新建厂房。主体工程:1#厂房1层西侧:租赁安徽赢耐博得电器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1层西半侧,面积1700m2,作为项目注塑车间,设有20台吸料机、20台注塑机、5台粉碎机、1台拌料机、1台干燥机、1台冷水机及1台空气压缩机。车间北侧为塑料粒子原材料区域、车间中部为混料、破碎区,车间南侧为注塑区。建成后年可完成400万台小家电注塑件生产;1#厂房3层:租赁安徽赢耐博电器得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3层,面积3500m2,作为项目组装车间,设有10条组装线,年可完成400万台小家电组件组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①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注塑废气与破碎粉尘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与表9中相关标准。苯乙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音和消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①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厂内设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边角料:项目注塑后产品修边会产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1%,约15.5t/a,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属于废弃资源中非塑料制品。企业破碎后回用于注塑;③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0t/a,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不合格产品属于废弃资源中非塑料制品。企业收集后破碎回用于注塑;④废活性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量为3.465t/a,活性炭吸附饱和率按30%计,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900-039-49,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废机油:项目使用机油进行设备维护和润滑,因此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900-217-08,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1号,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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