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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9-0012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9-0012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02 15:29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邱新祥、张世明、王敏、卢莉、韩书勤、刘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出台了《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广德县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八大路径,同时制定了若干扶持政策。财政扶持方面,市财政安排专项配套扶持资金,对19个重点扶持村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齐资金;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市财政按照每村1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总计430万),乡财政按照1:1标准予以配套。税费优惠方面,明确对新落户到村的企业(经济开发区范围除外),将三年内上缴税费对地方贡献的50%奖励给所在村,并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将担保费率降至1%。用地规划方面,将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10%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方面,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市、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2020年,出台《关于印发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的通知》(政办〔2020〕29号),从优化土地政策、强化文旅扶持、扩大金融帮扶、落实税收奖励、加大财政奖补等10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24个、10万元以上的村73个,全面消除5万元以下薄弱村。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省、宣城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争到2021年底,所有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个以上,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到10个以上。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