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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7-0005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名称: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1〕59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7-0005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名称: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1〕59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14:12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7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670//人,AB类人员分别按保障标准的30%20%增发低保金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75//人,财政补助月标准为700//人;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半护理88/月,全护理仍按原标准120/月。

(三)新增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155//人,财政补助月标准为1017//人;照料护理标准为半护理116/月,全护理为131/月。

新标准20217月开始执行。

 

附件:城市低保分类补助明细、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明细

 

 

                2021726

 

 

 

 

 

 

 

 

 

 

 

 

 

 

 

 

 

 

 

 

 

附件

 

城市低保分类补助明细

 

人员分类

补助档次

补助标准

增发保障金

A

A1

637

201

A2

408

201

A3

348

201

B

B1

459

134

B2

359

134

C

C

461

/

 

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明细

 

人员分类

补助档次

补助标准

增发保障金

A

A1

413

201

A2

393

201

A3

303

201

B

B1

356

134

B2

296

134

C

C

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