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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110-0002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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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13 15:21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海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给广德市城区桥梁命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175号),要求申报地名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产权所有人向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目前,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通过第三方机构,以查阅历史材料、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论证,完成了城区部分道路、河流、桥梁初步命名方案。

下一步,我市将督促市民政局、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完成方案的上报、审批流程,对全市未命名道路、河流、桥梁予以正式命名。在后续对桥梁、道路等建筑命名时,我市将广泛征求意见,强化会议研讨,在保持命名名称规范化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广德文化、地域特点。

 

 

               2021811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