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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108-00079 组配分类: 职业资格考评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7 发布日期: 2021-08-17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108-00079
组配分类: 职业资格考评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7
发布日期: 2021-08-17
关于做好2021年度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10:19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5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从事群文、文博、艺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41号、皖文旅发〔2020〕140号和皖文旅发〔2020〕13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和隶属原则,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县(市、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提交;申报初级职称的,县(市、区)属以下单位的,由主管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申报材料提交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认意见。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每人4份(其中1份装入资料合订本,另3份须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按固定格式填报。

5.《专业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11份(A3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

6.各地各单位按申报中级、初级类别汇总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7)(A3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

7.《业务自传》1份不少于2000字。内容客观真实,重点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等并附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合同或聘任文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0.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1.提供规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论文复印件须含所登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2.公开发表的作品等须提供原件。

1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14.附件材料中关于“毕业时间”“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等均须写明年月,申报材料公示情况应注明公示时间,公示结果,如在公示期间收到情况反应,还应注明事件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

15.评审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二)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

1.申报_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合同(复印件);

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继续教育学时(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8.业务自传;

9.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节目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开发表的作品、论文(复印件,按出版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1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2.单位公示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各地各单位在接受个人申报材料时,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把好初审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字、盖章。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此次未补充新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

(二)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初审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网入口”登录注册,并自主选择学习课程。

(四)关于援派、扶贫。严格落实好“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从2020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五)关于无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按属地原则,由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向相应系列、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六)相关责任。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提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关于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3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考试时间安排。群文、文博、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照考评结合的方式开展,考试以笔试为主,对申报评审人员进行必要的综合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设置补考程序,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考试时间安排在十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审收费

按皖价〔2005〕72号文件执行(中级260元,初级200元),笔试考试当天缴纳评审费用。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章美珍,陈楠,联系电话:0563-2619309。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_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_专业_系列_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单位汇总填报)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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