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德耀重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速铁路、公路桥梁模板和风电基座模具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德耀重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速铁路、公路桥梁模板和风电基座模具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建1#车间、研发车间、宿舍楼及辅助用房,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等,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铁路、公路桥梁模板和风电基座模具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0吨高速铁路、公路桥梁模板和风电基座模具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激光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收集装置(密闭收集),收集效率按99%计,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放,处理效率按99%计。
打磨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放,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
干式切割粉尘:干式切割与整形打磨使用的相同设备,采取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放。
焊接烟尘:本项目共设置32个焊接工位,采取集气罩收集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集气罩长×宽约为0.8m×0.8m,风速约为0.5m/s,单个集气罩废气量约为1152m3/h,焊接工序共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6个焊接工位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尾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项目设置1间密闭喷漆房,通过密闭的喷漆房负压收集,一同汇入1套“过滤器+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采取微负压方式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9%,“过滤器+过滤器装置”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以99%计,“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对非甲总烃的处理效率以95%计。
RCO天然气燃烧废气与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合并,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项目RCO使用的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3600 t/a)接管排放至广德市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要求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应合理安排布局,将高噪声生产工序尽量安排在厂区内部,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噪声较大车间应尽量密闭,必要时针对高噪声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项目厂区内设有项目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50 m2)、一座危废暂存间(30 m2)、垃圾桶若干。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厂区内各种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
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德耀重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速铁路、公路桥梁模板和风电基座模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德耀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总
电话:13185223837
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7891204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2-80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德耀重工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