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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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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6-0008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6-0008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5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5 09:32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月30日,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市组织召开了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屏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区位优势,交通便利,相应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建设规模:年生产塑料制品:5000万件/a;模具:100套/a的生产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综合车间、办公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于2016年8月2日获得了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科技发展局的备案文件(项目备案[2016]003号)。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于2016年5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广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9月18日对《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广环审[2016]91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11%。

(4).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年生产塑料制品:5000万件/a;模具:100套/a及相关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地勘察可知,本项目工艺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脱模剂与切削液稀释用水仅调配时加入,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无量溪河。

2.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注塑挤出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破碎时时产生的粉尘。

(1)本项目在对在注塑及挤出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2)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机器加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少开启门窗。

②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2021年1月21日到22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①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60.66%。

②项目验收阶段烟粉尘的排放量为0.053t/a。由于环评阶段要求企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因此环评阶段未给出VOCs的排放总量,故验收报告仅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核算。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415mg/m³,非甲烷总烃均小于0.07mg/m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监测结论

企业已按要求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五金加工、模具制造、衡器及配件、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聚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59 5630 5887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28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