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电源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电源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富村路与宁乡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富村路与宁乡路交叉口,占地19808m2,总投资1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2000万元,新建厂区厂房,购置设备,配套设置环保设备,形成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电源工厂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3#厂房3层焊锡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经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3#厂房4层波峰焊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废气经集气管合并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3#厂房3层点胶烘烤、灌胶固化废气经隧道炉密闭收集,含浸、含浸烘烤经含浸房及隧道炉密闭收集,废气经集气管合并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3#厂房4层贴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回流焊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废气经集气管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3#厂房4层涂覆固化废气经涂覆房及隧道炉密闭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及甲苯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A.5其他物质有机物排放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噪声
设备减振、厂房隔音和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漆渣、废桶、废气处理产生的收集尘、水帘柜循环废水、喷淋塔循环废水、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
①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30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t/a。厂内设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预加工会产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t/a,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属于非特定昂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99其他固体废物。
③新能源磁性元件不合格产品:产生量按照0.1%产品计,约为1600件/a,单件不合格品约重4kg,则新能源磁性元件不合格产品产生量6.4t/a,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不合格产品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的99其他废物。
④开关电源不合格产品:产生量按照0.1%产品计,约1200件/a,单件不合格品约重5kg,则开关电源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6t/a;由于开关电源中含有废电路板,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900-045-49,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焊渣:焊渣产生量约为焊接材料用量的5%,项目无铅焊条使用量为11.8t,则焊渣的产生量为0.6t/a,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焊渣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的99其他废物。
⑥废抹布:项目酒精擦拭用废抹布产生量约0.01t/a,企业收集后综合利用外售处理。
⑦漆渣:项目预处理工段漆包线脱漆会产生漆渣,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单件产品漆渣产生量约为0.1g,项目新能源磁性元件生产量为160万件/a,漆渣产生量为0.1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12-900-250-12,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⑧废桶:项目使用桶装物料绝缘漆甲组23.5t/a(170kg/桶,空桶3kg)、绝缘漆乙组0.235t/a(1.7kg/瓶,空瓶0.2kg)绝缘漆稀释剂4.8t/a(170kg/桶,空桶3kg)、环氧树脂胶13.2t/a(50kg/桶,空桶2kg)、助焊剂11.32t/a(50kg/桶,空桶2kg)、灌封硅胶360t/a(1t/桶、10kg/桶)、锡膏0.4t/a(25kg/桶,单桶1kg)、红胶0.03t/a(25kg/桶,单桶1kg)、固定胶60t/a(25kg/桶,单桶1kg)、三防漆0.11t/a(25kg/桶,单桶1kg)、三防漆稀释剂0.02t/a(25kg/桶,单桶1kg),累计产生约139个170kg/桶空桶、139个1.7kg/瓶空瓶、490个50kg/桶空桶、360个1t/桶空桶、2422个25kg/桶空桶。保存完好空桶由企业回收暂存液态物料库,原辅材料供货商回收作为原用途,破损空桶作为废桶处理,破损率以20%计,则回收空桶产生量为5.96t/a。废桶产生量为1.49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⑨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活性炭经CO装置再生后回用,活性炭脱附次数达300次时需更换,项目年脱附VOCs量31.43t/a,活性炭饱和吸附量为0.3t/a,年脱附量次数为105次,活性炭可再生次数约300次,活性炭更换频率为3年/次,单次更换量为1t。项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机废气量为8.745t/a,活性炭吸附饱和率按30%计,则二级活性炭装置产生废活性炭量为37.9t/a,废活性炭总产生量为38.2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900-039-49,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⑩废催化剂:活性炭吸附/脱附+CO废气处理设备催化剂需定期更换,更换频率为每年一次,单次更换量为0.3t,则项目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50-772-007-50,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⑪废机油:项目使用机油进行设备维护和润滑,因此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900-217-08,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富村路与宁乡路交叉口,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