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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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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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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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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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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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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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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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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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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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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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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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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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弘光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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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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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于2019年12月在你公司办公楼南面一处空地上新建一条尾矿渣土处理生产线项目,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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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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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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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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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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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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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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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于2020年5月在广德市杨滩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家具厂,并于2020年6月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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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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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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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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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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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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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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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于2020年5月在广德市杨滩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家具厂,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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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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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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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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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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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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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丁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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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由刘伟提供场地(广德市誓节镇坞沙村),丁洪磊联系运输车辆,从浙江省杭州市装运固体废物数车跨省运输至安徽省广德市,于2020年10月倾倒在广德市誓节镇坞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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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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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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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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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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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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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卡斯汀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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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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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 2020年9月投入生产,生产中熔化、压铸等工段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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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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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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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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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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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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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轶轩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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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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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时公司有一条锌镍电镀线正在进行生产,但是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喷淋塔电机没有开启,导致电镀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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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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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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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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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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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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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亿佳无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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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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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制的《新建生产汽车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0月通过原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广环审[2015]125号)审批,该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至今未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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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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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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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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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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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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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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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于2020年5月在广德市誓节镇莹山村原萤石交易中心建设石子加工点并投入生产。现场堆放的原材料及成品露天堆放且未采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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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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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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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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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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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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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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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于2019年11月在广德市誓节镇莹山村原广德县振德矿业公司内建设萤石加工点,并于2019年12月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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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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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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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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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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