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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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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104-0000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补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104-0000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补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主动回应】关于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补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6:14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098号)文件要求,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在乡老复员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所需经费有中央财政承担。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提至每人每年1924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提至每人每年18440元;建国后入伍的,提至每人每年18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