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的通知》(政办秘〔2020〕28号)文件要求,现将由市应急管理局主办的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第20号、43号、114号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第20号:关于关闭烟花爆竹店的建议
1.根据《广德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政办〔2020〕76号),结合《广德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政办〔2018〕80号)的工作要求,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外设立75个特许经营权为两年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2.《广德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政办〔2018〕80号)文件中,划定的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四至范围
清楚,建议中提及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在禁止销售、燃放范
围内。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对限制或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种类及实施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基于此,广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关停烟花爆竹店的建议》中要求关停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建议缺乏法律依据,我局已做好相关答复及沟通。
(二)第43号:关于加大消防宣传、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建议
1.开展各类专项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整治。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冬春火灾专项整治工作、复工复产企业“消防护航”专项行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月等活动。期间,市应急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经信局、卫健委、房管中心等部门对疫情期间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住宅小区开展“三清两查一划线”活动。10月3日,市应急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等部门针对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国庆期间我市旅游行业安全。12月1日,市安委办出台《关于印发广德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办〔2020〕100号),对我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2.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七进”活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送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意识。6月16日,我市在金峰万象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11月5日-7日,清溪社区幼儿园、广德新区实验幼儿园、大木桥社区先后组织辖区学生及居民到消防救援大队参观学习,市消防大队向到队的群众展示各类消防抢险救援器材,并认真讲解水带、水枪、灭火服、空气呼吸器、灭火机器人等消防器材装备的性能与作用及火灾发生初期应当注意的事项,同时,让小朋友们亲身体验穿戴战斗服,乘坐消防车,达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目标。11月9日上午,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夫子庙广场、复兴街和红旗社区等人流量较大的街头、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是常态化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为有效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我市不断推进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今年5月13日,广德市博物馆联合市消防大队对全馆干部职工人员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暨实地消防演练活动;6月1日至3日,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龙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分别开展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突发性火灾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6月12日,广德美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演习,向全体职工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灭火器的注意事项,并在讲解结束后开展实操演练,让员工更加了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增强其消防安全知识;6月24日,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安全示范小区时代华府物业进行对接,进行户内燃气泄漏应急处置与消防灭火联合演练;6月30日上午,新杭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合演练,下午市应急局在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举办2020年度广德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此外,我市各小区、各学校、各社区都根据自身条件,组织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省、市印发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广德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针对辖区存在的消防薄弱环节和防控重点,紧盯三年整治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冬春火灾特点,继续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群租房、高层建筑、养老院、学校等重点场所,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结合“执法进小区”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掉长期存在的占用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搭建堵塞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
(三)第114号:关于出台政策允许在村区修建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的建议
1.相关政策
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所辖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合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防火通道。但前提是在森林火灾易发、高发、多发区域,规划沿行政区边界、功能区边界和主要山脊建设20米宽的生物防火林带,以阻断扑救困难区域不明原因造成的森林火灾(如雷电、地下火等)。我市在“十三五”期间,曾规划修建生物防火带,但省林业局根据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森林火灾历年发生情况未予批准。
2.不利因素
修建林区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必然要砍伐植被,由此将带来水土流失、森林资源破坏等不良影响,植被的减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区美观,不利于乡村旅游发展。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我市部分乡镇如卢村乡、誓节镇为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且林地均为公益林,无法在这一区域变更林地属性,砍伐林地修建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同时,自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地使用权归属农民个人,经前期摸底调查,修建防火带群众意愿不强、连续建设难度极大。
3.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市林区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未投入建设,下一步我市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将持续关注“林区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相关事宜,确保打通林区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林区生产生活,坚决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特别是推动由重答复、轻落实向重实干、求实效转变,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更好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强化沟通协商。各承办科室将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